| 評估指標 | 指標內容 |
|---|---|
| □ 1.人身安全 | |
| (四項符合一項) | □ 1-1 一年內曾有自殺或自傷的行為 ( 例如:勒/掐脖子、割傷、吞藥等 )。 |
| □ 1-2 三個月內有過自殺或自傷的意念。 | |
| □ 1-3 三個月內曾與他人發生衝突情境並有危及人身安全之虞。- 網絡已進場 ( 成保、心衛 ),可放二級。 | |
| □ 1-4 疑似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之情形。 | |
| □ 2.照顧情形 | |
| (七項符合一項) | □ 2-1 食用不健康之飲食,如腐壞、過期、不營養。 |
| □ 2-2 衣著髒亂且身體有異味。 | |
| □ 2-3 居家環境很髒亂或居家環境結構明顯 ( 梁柱 ) 損壞、存有安全隱患,恐危及居住安全。 | |
| □ 2-4 有褥瘡或其他傷口/管路,處理狀況不佳。 | |
| □ 2-5 因身體失能導致臥床狀態,且大多時間仍獨自在家,有安全疑慮者。 ( 白天至少連續6小時無人陪伴 ) | |
| □ 2-6 用藥不穩定,出現應服藥未服藥,或用藥錯亂情事發生。 -已看醫生,濫用藥物 | |
| □ 2-7 近一個月有頻繁跌倒的情形。-年齡(長輩一週2次)、疾病,頻繁跌倒 | |
| □ 3.情緒與行為狀況 | |
| (三項符合一項) | □ 3-1 有藥酒癮。 - 網絡已進場 ( 心衛 ),可放二級。 |
| □ 3-2 近三個月內,身心障礙者的情緒行為導致自己或他人身體上的傷害。 ★痛點已經解決,無須放一級 | |
| □ 3-3 身心障礙者的情緒行為經常干擾周遭人員,需要高密度關注他的行蹤與動作。 | |
| □ 4.社會參與 | |
| (二項符合一項) | □ 4-1 無顯著意願參與社會活動。 **** |
| □ 4-2 有意願但礙於外在因素(家人阻礙、無交通銜接、 經濟…… 等)無法參加任何社會或休閒活動。 | |
| □ 5.家庭與人際關係 | |
| (三項符合一項) | □ 5-1家庭成員(含未同住)關係疏離、衝突、緊張。 ★疏離要評估,因現代生活都這樣 |
| □ 5-2家內人口出入複雜,安全堪慮。 | |
| □ 5-3與親友或鄰居之間人際關係疏離、衝突、緊張。 | |
| □ 6.資源使用 | |
| (四項符合一項) | □ 6-1 不會運用社會資源,服務使用者無能力使用資源。 |
| □ 6-2 資源已連結但處於候缺或等候通知。 - 個案有機構需求,現在是否? | |
| □ 6-3 資源已連結使用,問題仍未被解決。 - 財富 | |
| □ 6-4 因環境限制資源使用困難。 | |
| □ 7.經濟能力 | |
| (二項符合一項) | □ 7-1 經濟困窘(生活費、教育費、醫療費支付困難、負債、物資匱乏)。 - 注意6項目是否並用 |
| □ 7-2 面臨突發性事故,而有經濟需求。 |
| 評估指標 | 指標內容 |
|---|---|
| □ 8.家庭照顧功能與壓力負荷 | |
| (符合8-9、8-10任一項或符合指標8-1 到8-8任二項) | |
| *身障者自理能力 | |
| -整家庭面 | |
| -照顧者 |
雙老家庭要評* | □8-1 被照顧者有嚴重情緒困擾、干擾行為致難以照顧。
□8-2 高齡照顧者。
□8-3 過去無照顧經驗者。 - 3個月
□8-4 沒有照顧替手。
□8-5 需照顧兩人以上。
□8-6 照顧者因疾病或身心狀況影響照顧能力或意願。 -需評估疾病程度
□8-7申請政府資源不符資格、資格變動,或有突發緊急需求者。 -可能並同指標 6、7
□8-8 3個月內照顧情境有改變。 -身障突然惡化
□8-9 照顧者或被照顧者間曾有家暴情事。 -不勾一定要說明
□8-10 照顧者曾有自殺企圖或自殺意念。-曾 ,導火線是否還有發生 ? 不勾要說明 |
分級指標及服務頻率
| 分
| 級 | 分級指標 | 服務頻率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||
| 級 | 1. 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(經需求評估人員轉介、身心障礙者及主要照顧者分級指標勾選「3.情緒與行為狀況」或「8-1被照顧者有嚴重情緒困擾、干擾行為致難以照顧」) |
身心障礙者分級評估面向(不分類別)
1. 人身安全
• 是否曾遭受身體、心理、性侵害或經濟剝削?
• 是否具備自我保護能力(如辨識危險、求助管道)?
• 生活環境是否安全(如無障礙設施、火災逃生路線)?
• 是否曾遭受霸凌、歧視或不當對待?
2. 自理能力
• 是否能獨立完成日常活動(如吃飯、穿衣、洗澡、如廁)?
• 是否能管理健康,如按時服藥、就醫?
• 是否有適當的輔具或協助來提升自理能力?
3. 自立能力
• 是否能規劃日常作息(如買菜、煮飯、搭乘交通工具)?
• 是否能管理個人財務(如領取補助、支付帳單)?
• 是否有就業能力,或參與職業訓練、庇護性就業?
4. 經濟安全